蔡征补公告[2024]第19号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蔡甸区奓山街道檀树村、前锋村的集体土地,并于2024年6月3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蔡土告字[2024]19号),现拟定34.6284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九康大道79号,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蔡甸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特此公告蔡甸区人民政府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