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2024年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起受理申请,二、受理范围光明区申请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未通过(创新能力评价总分未达到70分)且对评分有异议的企业,优先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出现明显错误的企业参加复议,三、复议申请材料(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供相关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专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1.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2.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的提供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四、复议方式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今年将以线上方式开展受理复议申请工作,请将材料压缩并统一命名为“2024年XX公司高企复议申请材料”,五、有关事项(一)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依据“受理-初审-推荐”的程序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报送推荐复议名单;(二)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仅受理企业自主提交的复议申请材料,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申请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