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海珠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报的2025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对异议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电话:020-89001062,邮箱:hzqzscqj@126.com,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801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附件:海珠区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审核结果.pdf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2日附件:1.海珠区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审核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