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财政局2024年11月4日昆明市市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省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用于支持新开及恢复国际和地区定期客货运航线、飞机引进、提升航空货运能力和中转服务质量,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新开及恢复国际和地区定期客货运航线的政策性补贴,第六条新开及恢复国际和地区定期客货运航线补贴资金,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对专项资金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附件:昆明市市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申请和拨付工作流程附件:昆明市市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申请和拨付工作流程为规范工作程序,云南机场集团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下一年度航线培育计划和专项资金预算需求,市财政局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编制的年度资金预算需求和财力状况,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对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二、专项资金申请和拨付程序(一)申请程序1.新开及恢复国际和地区定期客货运航线补贴资金申请,2.飞机引进、提升航空货运能力和中转服务质量的奖励资金直接提交拨付申请,由市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至市交通运输局,(二)拨付需提供的材料1.新开及恢复国际和地区定期客货运航线补贴拨付需提供的材料:一是申请拨付市级资金的正式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上一个年度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提升货运能力和中转服务质量工作开展情况、下步工作计划、申请奖励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