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促进产业倍增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函〔2022〕101号)及《校企合作、调剂用工补贴申报指南》(珠香人力字〔2022〕2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企业申请的“办班补贴”及学生“顶岗实习补贴”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可向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6-2134303,附件:2024年8月校企合作补贴初审公示汇总表(一)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8月22日附件:1.2024年8月校企合作补贴初审公示汇总表(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