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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观美水闸工程通过标准化管理工程评价的公示

苍南县人民政府 | 2024-11-12
按照《浙江省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和我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苍南县水利局组织对苍南县灵溪镇观美水闸工程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符合标准化管理工程评价标准,拟认定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程,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联系人:陈晓雷联系电话:0577-64763464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城东电信大楼7-10楼附件:1.观美水闸工程自评报告.pdf2.苍南县观美水闸标准化管理县级初评报告书.pdf苍南县水利局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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