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41号)精神及港北区农业农村局、港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港北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北农业发〔2024〕2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港北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拨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并同时提供提出异议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及邮编:贵港市港北区农业农村局,即桂林路碧桂园小区二期北门西铺面,云星钱隆御园营销中心路口往南100米,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258360特此公告,附件:1.2024年港北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拟拨款名单(庆丰镇)2.2024年港北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拟拨款名单(大圩镇)文件下载:附件1.2024年港北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拨款名单(庆丰镇).xlsx附件2.2024年港北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拨款名单(大圩镇).xlsx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