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落户集美区的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企业线上申报区级补贴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与集美区签订落户协议的厦门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二、申报条件1.落户集美区的厦门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2.人才企业需已入驻集美区正式开始办公经营,三、受理内容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企业可申请2022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人才租房补贴、办公场所租金补贴、办公场所购房补贴、人才配偶生活补贴,2.2022年9月1日以前未连续申请且资料齐全的企业,共5个模块:1.2024年第2批次集美双百人才企业资格认定,2.2024年第2批次集美双百人才企业办公场所租金补贴,3.2024年第2批次集美双百人才企业办公场所购房补贴,4.2024年第2批次集美双百人才租房补贴,5.2024年第2批次集美双百人才配偶生活补贴,四、申报材料采用线上提交材料,2.办公场所租金的发票需备注对应的租赁时间段,6.2024年1月1日后的区级补贴时段将按自然年度进行申请,人才个人房租补贴申请将需提供房租发票,七、截止时间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2024年11月8日联系方式:小刘625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