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工作,经研究,确定我县2024年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可享受信息化补助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附件:永泰县2024年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补助名单汇总表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