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拟贴息的公示发布时间:2024-11-1115:48:13按照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2020年修订)〉的通知》(唐办发〔2020〕18号)和《关于印发〈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的通知》(唐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及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和市科技局党组会研究审议,拟对“唐山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度的贷款进行贴息,现对拟贴息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由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提出的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均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市科技局邮编:063000电话:0315-2802863附件:2023年度唐山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企业名单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