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王由财同志符合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王由财,男,身份证号码3607211997****4433,为赣县区储潭镇红河村脱贫对象,经查,该同志于2022年02月25日至今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紫荆康居10、11号店面从事个体经营,实现自主创业,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7日内(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向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予以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邮箱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797-4495815,举报邮箱:gxrlzyzx@163.com)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