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好本辖区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和指导申报主体在2024年11月20日前在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二、申报主体应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此次智能工厂培育工作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工作结合起来,广泛发动辖区企业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自评估,并将相关开展情况一并报我局(装备工业处),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通过拟推荐上报的项目,请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2份(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1份报送我局(装备工业处),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12日(联系人:杨文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