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财政贴息资金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投入,在前期摸底并结合2023年度我市申报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基础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再次批复同意我市2024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额度1300万元,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贴息资金专项用于补贴建设主体开展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计财发〔2023〕6号)要求的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以产地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方面,原则上日常经营周转性支出比例不超过40%,同等条件下,对符合条件的肉牛产业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贴息标准按照2024年单个建设主体当年单笔贷款获得的贷款金额2%执行,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单个建设主体2024年度累计获得的贴息资金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同等条件下,对保障粮食和油料、肉牛、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对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规模养殖场、高素质农民等建设主体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