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好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主体在2024年11月22日前在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通过拟推荐上报的项目,请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2份(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1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7日(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杨丹妮、莫玉婷,电话:020-83135890、020-83135943,省发展改革委夏磊,电话:020-83133140,电话:020-83170868,省市场监管局黄诗琳,电话:020-38835919)附件:1.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pdf2.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方案.pdf3.附件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pdf4.附件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pdf5.附件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