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浮市财政局云浮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关于明确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39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粤财金〔2020〕39号)、《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388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府〔2021〕20号)、《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评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袁世鸿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本事项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受理部门:郁南县人力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66)7593171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1日创业担保贷款贷前公示序号姓名性别经营项目拟发放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担保措施1袁世鸿男郁南县都城镇自然醒床上用品店536个月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