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汕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4〕29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汕头市潮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20人,现对2024年汕头市潮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任务及要求(一)培育任务2024年汕头市潮南区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任务120人,培育工作及资金用途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中有关要求,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1.遴选条件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1)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2024年汕头市潮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2024年11月16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装订胶封一式叁份邮寄到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村委办公楼四楼区农业农村局科教农机股,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报告、培育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设施设备情况、历年开展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和财务管理制度等,(2)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按《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文件、培训经验、培训管理服务能力和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等,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拟选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三)公示备案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将其确定为2024年汕头市潮南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联系电话:0754-89967976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