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45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一村万树”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林绿〔2021〕16号)、《浙江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验收办法>的通知》(浙林办绿〔2021〕8号)及我市“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安排,清湖街道清湖三村已经完成“一村万树”相关建设任务,并通过项目整体验收,拟决定拨付2023年度新一轮“一村万树”示范村补助资金80万元,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江山市林业局国土绿化科反映,匿名电话或匿名信函恕不受理,反对借机诬告,信件请寄:江山市林业局国土绿化科405室(江山市江滨四区115号、邮编324100)联系电话:0570-4989022江山市林业局2024年11月11日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