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我市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在宜兴市境内注册并在省内相关银行申请贷款的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二、贴息范围贴息范围包括生猪养殖企业用于购买母猪、仔猪、饲料等方面的生猪生产流动资金,本轮贴息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按照从2023年7月1日(或其后的贷款起始日)起,按照从2023年7月1日(或其后的贷款起始日)起,到2024年6月30日(贴息到期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四、申请程序申请贷款贴息的规模猪场须在2024年11月2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宜兴市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其中贷款合同未注明用途的需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用途证明,4、用于证明贷款用途的其他相关凭证材料,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贷款银行对规模猪场的主体资格、贷款真实性、贷款用途、贴息金额等情况按各自职责进行全面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单位贷款信息、贴息金额等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国库集中方式及时将贴息资金拨付相关猪场,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查成刚,电话:87951057附件:宜兴市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请表.docx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