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兴市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宜住建〔2020〕83号)有关规定,楼盘及房源信息详见《宜兴市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关于宜房优购【2024】012号的房源信息公示》,有购房意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到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优先购房资格,一、申请条件1、首次来宜创业或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技师及以上的人才,3、人才本人及其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宜兴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在《宜兴市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出售满两年(以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之日起算),二、申请材料1、《宜兴市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表》(一式两份),2、《宜兴市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申报承诺》,三、申请方式1、在优购房源信息公示后,有购房意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在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宜兴市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表》,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获得优先购房资格,具体结果请关注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有关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附件:见下载中心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