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有关要求,我局开展2024年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近三年经济效益和信用记录良好,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非中央企业,(二)申报主体原则上应获评过省智能制造工厂(含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省5G工厂),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水平达到三级及以上,承担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未验收的主体不再申报,已完成省级主管部门验收的揭榜任务主体可通过服务平台补充申报信息,(三)申报主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请参考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编制纸质申报书,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区镇经发部门,按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附件4)、企业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三、联系方式太仓市工信局产业投资科53573259附件(扫码获取):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