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在策划阶段应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意见,履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和预算编制评审、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等相关环节,县委县政府已批准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县发改部门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竣工资料齐备后15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验收(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县发改经信局是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二)县财政局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财务活动的监督、工程预算控制价的审核、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相关建设手续的审批及项目实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第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后的工程变更,第十五条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责任单位,第十六条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发改经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各项管理工作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导,第五章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应由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咨询服务机构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