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象山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象政发〔2023〕14号)的文件规定,确定郑昊等9名同志列入购房补贴申领对象(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11月5日至11月11日)来信、来电、来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为便于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逾期请按正常信访渠道反映,公示期间,举报电话:0574-89387517、89387519、65722939,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511室,附件:象山县人才住房补贴2024年第3季度.xls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