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博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82家企业申请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者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92,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材料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邮政编码:1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