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市国资委履行市属企业的主责主业监管责任,(二)组织开展市属企业主责主业核定和调整,(五)与市属企业主责管理和主业发展相关的其他监管职责,第六条市属企业履行主责主业管理的主体责任,第十三条市属企业可以选取具备相应资源优势和产业链培育基础的1个业务作为拟培育主业,第十八条市属企业申报材料应包括:(一)申请核定主责、主业及拟培育主业的请示,第二十二条市属企业主业、拟培育主业核定后,市国资委可按程序对市属企业主业、拟培育主业进行调整,第二十三条市属企业拟培育主业在培育期内实现预期发展目标、达到主业核定标准的,第二十四条市国资委每年组织对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和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市属企业应及时对主业及拟培育主业的管理和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论证,第三十一条市国资委建立健全主责主业监督管理体系,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三十四条市国资委建立健全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第三十七条市属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主责主业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