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和项目合同的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延期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2年通过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立项扶持的、但已申请延期未进行验收的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前补助项目共计4项,二、验收材料(一)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验收书,(三)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执行情况、主要绩效、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六)其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等),三、验收工作安排(一)单位自查,认真填写《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验收书》(下简称“《验收书》”,按要求将相关验收材料装订成册(见附件3),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楼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电子邮件主题为:“2022年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延期项目验收+项目类别+单位名称”,我局及科技交流馆公司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验收会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验收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另行通知,四、咨询联系方式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附件:1.需结题验收项目清单.docx2.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验收书.docx3.结题验收材料具体提交要求.docx4.经费使用相关表格参考模板.wps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