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精特新产业园,各有关园区(镇、街道)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2〕154号)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类2024年产业园区建设—创建特色园区、主题园区(专精特新产业园)资助,具体如下:一、申报对象我市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产业园运营主体,资助额度已达产业园启动资金上限的不再予以资助,产业园的运营主体由产业园属地政府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二、工作要求(一)各拟申报运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二)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1日-11月14日(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黎坚桢,22220125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产业园区建设—创建特色园区、主题园区(专精特新产业园)资助申报指南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11日附件:2024年产业园区建设创建特色园区、主题园区(专精特新产业园)资助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