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等文件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系统审核等环节,现将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初审符合条件的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向市失业保险中心培训指导监督科(电话:2671325)或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和创业指导科(电话:6678022)电话或书面反映,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附件:2024年淮南市市本级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xlsx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