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文昌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全市各家庭农场: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家庭农场项目实施进度,就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补充通知如下,并达到以下经营规模:①牛:肉牛年出栏40头以上,②羊:种羊存栏80只以上,或商品羊年出栏160只以上,或商品兔年出栏4000只以上,或肉鸡年出栏10000只以上,或肉鸭年出栏8000只以上,或商品鹅年出栏4000只以上,或者商品鸽年出栏16000只以上,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共扶持3家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请各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积极申报,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扶持家庭农场资金申报表2.家庭农场基本情况表、劳动投入台账、经营支出台账、收入台账文昌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