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沪松民〔2024〕56号关于拨付石湖荡敬老院存量保基本改造补贴资金的通知石湖荡镇人民政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3号)、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存量保基本养老机构升级改造的通知》(沪民规〔2023〕16号)和《松江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运营扶持办法》(沪松民规〔2023〕1号)文件,现对石湖荡敬老院存量保基本养老机构升级改造项目补贴如下:一、基本情况石湖荡敬老院为石湖荡镇公建养老机构,于2023年3月31日经石湖荡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立项,本次改造主要对石湖荡敬老院内的所有房屋的外墙面重新涂料檐口修缮,二、补贴依据按照《关于开展存量保基本养老机构升级改造的通知》(沪民规〔2023〕16号)文件,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石湖荡敬老院存量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结算价为80.726万元,市级福彩金按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现拨付石湖荡镇人民政府48.4356万元,其中市级福彩金24.2178万元,区级福彩金24.2178万元,四、资金使用要求1.由石湖荡镇落实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2.本次建设补贴项目为先建后补,由石湖荡镇指导养老机构严格按照《福彩金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