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新江南实验中学: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贵人社规〔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综合评估,现继续认定你单位为贵港市港南区就业见习基地,期限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17日,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及贵港市关于就业见习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好政策,提高见习人员就业技能,促进见习人员就业,贵港市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