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1〕115号)有关文件规定,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财政局于2015年11月2日认定南珠西大街162号(和顺市场)为钦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现有1家入驻企业符合入驻满一年的基地管理补贴条件,申请补贴金额合计为: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现将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基地管理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2101600),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1日文件下载: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基地管理补贴.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