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大磨岭煤矿(以下简称大磨岭煤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大磨岭煤矿对复工复产验收问题进行了整改,神火裕中公司和郑州市煤炭管理事务中心对复工复产验收问题进行了现场复查销号,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矿井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11月8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大磨岭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批复》(郑工信煤安〔2024〕32号)予以批复,同意大磨岭煤矿复工复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布,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