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3〕107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3〕181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和省级乡村振兴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4〕65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单位申报、新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立项建议,现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请本着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向我局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新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0-80595512,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新吴区综合服务中心,附件:关于2023-2024年中央粮油单产提升行动、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立项的公示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