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马青路至厦成高速匝道连接线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203号)确定项目征收土地范围,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海沧街道青礁村,(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马青路至厦成高速匝道连接线工程项目,(三)土地现状:本征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0.3163公顷,拟征收青礁村0.3163公顷土地未承包到户,土地使用权人为青礁村集体经济组织,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五、评估时点以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海政征〔2024〕69号)发布之日(2024年9月12日)为准,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附件:1.马青路至厦成高速匝道连接线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马青路至厦成高速匝道连接线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图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4年11月3日附件1马青路至厦成高速匝道连接线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马青路至厦成高速匝道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二、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本次征收土地未涉及住宅房屋,三、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本次征收土地未涉及非住宅房屋,附件2马青路至厦成高速匝道连接线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