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基地:《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已经省民宗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民宗委2024年2月22日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规范湖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工作,第四条基地由省民宗委和申报单位合作共建,省民宗委主要职责:(一)研究审定基地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基地的申报、评审和检查评估,申报单位主要职责:(一)组织本单位推荐申报基地、接受检查评估工作,第六条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和基地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检查和督办研究项目和重点课题的执行情况,(二)负责组织申报各类研究课题,(四)负责向申报单位及省民宗委汇报工作,第五章年度报告与成果报送第十二条基地应定期向省民宗委和基地申报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研究成果,基地年度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基地建设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基地研究成果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立项研究成果的完成情况,(二)项目研究进展与标志性研究成果情况,(四)工作报告和研究成果报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