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精神,加大家电以旧换新和购新活动力度,现面向全县征集符合要求、自愿参加活动的经销商,二、销售企业要求(一)依法登记注册,(二)销售企业网点辐射到镇(街道)、村(社区)或具备配送到镇(街道)、村(社区)的条件,(三)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五)企业的销售网点具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平台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四)与具有废旧家电拆解回收企业服务资质证书企业签订的家电回收协议,有意参加活动的经销商将上述资料准备完毕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9月26日前交九寨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务中心六号楼220),四、名单公示县经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进行公示,公示期内(2024年9月27日至9月30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列入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经销商,五、相关要求经销商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联系电话:0837-7725573)九寨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