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较为丰富的技术转移转化实战经验,3.报名截止前在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上提交不少于1个本人为主挖掘整理的真实技术需求或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4.具有提供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牵头组织技术转移转化活动、建设技术转移转化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推动产学研合作等成功案例的学员优先参训,(二)培训对象1.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国企、新型研发机构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2.省内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含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相关部门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将收到参训确认短信或电话通知,参训人员在完成培训课程后需通过汇报考评并提交一份技术转移转化方面的高质量案例分析报告,六、其他事项(一)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