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女湖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公开遴选的公告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12号)、《仙女湖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仙办字〔2024〕9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农业部门承担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工作,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参与2024年项目实施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40.746276万元,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项目,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工厂化育秧、机插(抛)、机防、稻谷烘干四个关键环节进行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0元,机插(抛)服务小农户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5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0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按湿谷每吨补助不超过20元,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则以该环节概算补助资金除以该环节各承接服务组织实际完成面积总和的比例进行补助,将服务组织纳入到水稻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中→区农工局与服务组织签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由服务组织做申报书,验收各服务组织的作业量后再按程序核定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