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鲁科字〔2024〕104号,现组织开展山东省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由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省级投资管理机构自有资金、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社会化募资原则上按照1:1:2:2比例,对重大科技项目予以“一对一”投资联动支持,申报项目须为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三)项目申报企业须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项目申报企业、相关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四)项目申报企业、相关单位须对社会化募资资金或自有资金出资作出相关承诺,填写《山东省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2),(二)市科技局审核、论证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充分结合本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市科技局统筹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化程度、市场前景、区县财政出资规模等因素,(三)后续工作程序省科技厅将汇总申报项目,省级投资管理机构按程序开展项目筛选、尽调、投资谈判、组建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等工作,联系方式: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51708803附件:1.关于试点开展股权联动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方案.pdf2.股权联动项目申报书(模版).docx济南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