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厦工信规〔2023〕2号),经企业申报、各区、火炬管委会工信部门组织审核、实地抽查并公示,确定了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192家,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将按《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附件:厦门市2024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