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1.申报单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中央驻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等,鼓励申报单位依托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及团队申报项目,4.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揭榜挂帅、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领军等项目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鼓励有能力青年科技人员、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管理员账号,盟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属注册地申报项目单位账号,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审核所属单位申报账号,2.申报单位申报人账号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账号审核通过后,(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5年1月7日16:00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三、申报咨询序号咨询类别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1业务咨询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处刘宇眀0471-63286072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刘百里0471-63286313预算编制科技资源统筹处杜欣0471-63286044组织推荐韩志奎0471-63286035网上申报0471-63288016科研诚信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杨胜月0471-63286227电子印章办理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0471-962366附件:1.2025年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东北振兴)项目申报指南2.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8日附件:附件1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东北振兴)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项目申报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