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工业企业开展试点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内容重点围绕企业供应链数字化建设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引导企业开展实质性贯标试点工作,依据国家标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供应链数字化管理指南》(GB/T23050-2022),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明确水平提升路径,在此基础上,评测企业数字化供应链建设运营水平,指导企业对标优化数字化供应链的运营管理方式、资源配置机制和平台应用模式,逐级提升数字化供应链水平与能力,二、申报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试点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省注册的钢铁、石化、建材、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制造、轨道交通、食品、医药、纺织服装、轻工、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3.优先遴选具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数字化转型贯标、设备上云与设备数字化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等相关领域贯标实施经验的企业和获得过国家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称号的企业,积极组织推荐本地企业申报,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厅(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