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二次拨付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应,联系电话:0573-87288725,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资金奖励名单序号属地园区名称奖励资金1国际教育办海宁市科技创业中心120万元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