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4〕290号)精神,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陕西尚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3户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榆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提出,电话:0912-3880559附件:榆林市2024年10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榆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