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发〔2024〕9号)文件要求,滨城区对拟拨付2024年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330119附件:滨城区拟拨付2024年稳岗返还资金企业明细表(第四批).xlsx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