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林业局: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1〕132号)的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提前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年度“1100252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请列入2022年“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科目,2022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由42元/亩提高到44元/亩,一般区域补偿标准为37元/亩,特殊区域补偿标准为49.4元/亩,三、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8〕322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公文附件).zip恩平市财政局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