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莆田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的通知》(莆市商务〔2024〕20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研究,拟确定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10:00前将有关材料反映至城厢区商务局(联系人:郑芳芳,联系电话:0594-2522180),附件:城厢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第二批)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局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