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要求,决定对我县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本年度就地就近吸纳泾川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经县内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自主申报,县人社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等程序,现将拟奖补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就业人数和奖补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规定兑现奖补,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9日受理部门:县人社局劳务办受理电话:0933—3323393附件:泾川县2024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资金公示表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31日(撰稿:史鼎审核:李永春编辑:荆文静)附件:泾川县2024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资金公示表.xlsx预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QQ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