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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级家庭农场优质场认定工作的通知

荔城区农业农林局 | 2024-09-19
决定开展2024年度区级家庭农场优质场认定工作,可优先推荐申报市级、省级优质场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并符合以下标准:(一)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当是具有农村户籍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且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自然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1)粮食作物种植土地面积30亩及以上,三、申报材料家庭农场经营者申报区级优质场的,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区级家庭农场优质场申请表,9.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有关财务收支记录或会计核算复印件,各镇街申报的家庭农场条件如达不到区级优质场标准的,填报《镇街推荐上报区级家庭农场优质场汇总表》,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联合发文公布区级家庭农场优质场名单,农业类家庭农场一式2份(镇街、区农业农村部门各1份),非农业类家庭农场4份(镇街、区农业农村部门各1份,2.各镇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区级家庭农场优质场认定工作,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家庭农场取消其三年申报市级优质场资格,联系人:陈志忠,电子邮箱:PTLCNJ@163.com)附件:1.荔城区区级优质家庭农场申请表2.镇街推荐上报区级家庭农场优质场汇总表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9月19日附件1荔城区区级优质家庭农场申请表家庭农场名称家庭农场地址家庭农场类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养结合□其他□常年雇工人数人联系电话工商登记时间工商登记类型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年度家庭农场经营净收入万元上年度家庭总收入万元上年度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万元家庭农场成员信息与农场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农场主家庭农场基本经营情况经营项目以及规模品种优良情况技术先进情况设施设备情况示范带动情况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意见盖章年月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镇街推荐上报区级家庭农场优质场汇总表填报单位:序号家庭农场名称地址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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