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科技型企业:为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一体化的创新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丹东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丹科发〔2024〕16号),现开展2024年丹东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技术创新中心由企业单独建设或者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建设,申请建设中心的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丹东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企业能保证中心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并为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4、企业应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技研发队伍,已获批建设省、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无需申报,二、申报程序及时间1、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丹东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报表》、编写《丹东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附带电子版材料)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属地县(市)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2、申报程序:各县(市)区、经济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联系人: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科李青岐2125821附件1:丹东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表附件2:丹东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丹东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8日。